題組內容

四、甲、乙、丙三人分別共有一地,其應有部分為:甲為四分之三,乙與丙合計四分 之一(亦即各為八分之一),三人並未有不得出租之約定。請依法回答下述問題:

⑵倘甲、乙之間互為其應有部 分之買賣時,丙得否行使先買權?理由為何?

詳解 (共 1 筆)

凌興泓
凌興泓
詳解 #2275251
2017/06/17
(二)甲、乙之間互為應有部分之買賣,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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