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臺幣,於 X0 年 12 月 31 日對一高度很有可能 發生之預期咖啡購買交易(預期交易將於 X2 年 12 月 31 日發生)進行 避險。甲公司將下列兩項避險關係指定為現金流量避險並適用避險會計:
1.商品價格風險避險關係:以外幣計價之預期咖啡購買交易之咖啡價 格相關現金流量變異(被避險項目)與以外幣計價之商品遠期合約 (避險工具)間之避險關係。此避險關係於 X0 年 12 月 31 日指定, 避險期間至 X2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將前述商品遠期合約之整體 價值變動指定為避險工具,此避險關係符合避險會計之所有要件, 且被避險項目與避險工具關鍵條款均相同,無任何避險無效部分。
2.外幣風險避險關係:彙總暴險(被避險項目)與遠期外匯合約(避 險工具)間之避險關係。指定為被避險項目之彙總暴險所表彰之外 幣風險,係前述對商品價格風險避險關係所指定之以外幣計價之兩 項目(即預期咖啡購買交易及商品遠期合約)之外幣現金流量組合 匯率變動之影響。此避險關係於 X1 年 12 月 31 日指定,避險期間 至 X2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將前述遠期外匯合約之整體價值變動 指定為避險工具,此避險關係符合避險會計之所有要件,且被避險 項目與避險工具關鍵條款均相同,無任何避險無效部分。
作為避險工具的商品遠期合約及遠期外匯合約與 X2 年 12 月 31 日預 期交易發生時買入咖啡存貨之價格如下表(單位:新臺幣元):

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