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歸因,是觀察者觀察被觀察者的行為過程,所進行的因果判斷與推論。
當我們觀察個人的行為時,會試圖判斷這是由內在、還是外在因素所引發的行為。
決定歸因的因素有三個:
1. 特異性:
一個人在同樣的情況下,如果會產生不同的行為,這就是特異性「高」,一般會歸因於外在因素。比如一個人平常不遲到,今天突然遲到了,那就是特異性高,觀察者可能會想,應該是今天有塞車導致。
相反的,如果同樣的情況,產生同樣的行為,那就是特異性「低」,歸因於「內在」因素。
2. 一致性
如果甲跟團體成員處於同樣的情況,產生同樣的行為,一致性高,歸因於外在因素。比如今天大家走這條路都遲到了,甲也遲到了,那應該是這條路有問題(外在)。
如果跟團隊成員處於同樣的情況,產生不一樣的行為,一致性低,歸因於內在因素。比如今天大家走這條路都遲到了,但是甲卻沒有遲到,一致性低,那應該是甲今天比較早出門(內在)。
3. 恆常性
個人的行為越恆常(越規律的意思),恆常性高,歸因於內在因素。例如某甲每天中午都吃肉羹麵,那應該是他自己喜歡吃。
反之,如果恆常性低,觀察者會歸因於外在因素,比如某甲平常都吃肉羹麵,今天中午突然去吃川菜,那可能是因為老闆今天請客→外在歸因。
歸因理論是指人會對於所觀察的行為傾向尋找背後的原因,有三個構面
1.情況特殊性:特殊情況發生時才有的行為,歸因於外在因素
2.團體一致性:團體成員於同情況表現一致時,歸因於外在因素
3.個體一致性:當只有單一個體表現相同行為時,歸因於內在因素
而歸因理論會受個人的主觀知覺而產生歸因謬誤,有自利偏差及基本歸因謬誤。
1.自利偏差指的是當事情發展順利而獲得成功時,會傾向把功勞歸於自己的判斷正確,而失敗時歸咎於外在因素不利
2.基本歸因謬誤指的是對於行為的產生,過度強調於內在因素而忽略外在因素
歸因理論係指對一個人行為背後的因素探討,取得一個合理的解釋,有分內在因子及外在因子。
有三種歸因方式:
1特殊性:特殊性越高,歸於外在因子,反之。
2共識性:共識性越高,歸於外在因子,反之。
3一致性:一致性越高,歸於內在因子,反之。
指為了能解釋我們對人的不同判斷,乃基於我們對特定行為的不同歸因所致。依據因素為:情況特殊性,團體共通性,個體一致性
情況特殊性:個體在不同情況下都會出現相同行為的程度。
團體共通性:每個人在相同情況下都會有相同行為的程度。
個體一致性:個體是否每次都會表現出相同行為。
歸因理論是指說明和分析人們活動因果關係的理論,人們用它來解釋、控制和預測相關的環境,以及隨這種環境而出現的行為,因而也稱“認知理論”,即通過改變人們的自我感覺、自我認識來改變和調整人的行為的理論。 1.基本歸因錯誤:人們在評估他人的行為時,即使有充分的證據支持,但仍總是傾向於低估外部因素的影響,而高估內部或個人因素的影響。 2.自我服務偏見:指個體傾向於把成功歸因於內部因素(如能力或努力),而把失敗歸因於外部因素(如運氣)。 3.判斷他人時常走的捷徑 (1)選擇性知覺,指觀察者依據自己的興趣、背景、經驗和態度進行的主動選擇。 (2)暈輪效應,指根據個體的某一種特征(如智力、社會活動理、外貌),從而形成總體印象。 (3)對比效應,指對一個人的評價並不是孤立進行的,它常常受到最近接觸到的其他人的影響。 (4)定型效應,指人們在頭腦中把形成的對某些知覺對象的形象固定下來,並對以後有關該類對象的知覺產生強烈影響的效應。 (5)第一印象效應(首因效應),人對人的知覺中留下的第一印象能夠以同樣的性質影響著人們再一次發生的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