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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稅務法規#26660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近年來因應居住正義的呼聲,政府提出包括租稅在內的各種政策。其中已完成修法 之「房地合一稅制」,尤其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請就現行「所得稅法」條文,依 課稅範圍、課稅稅基、稅率結構、課稅方式及盈虧互抵等五項,試說明營利事業適 用「房地合一稅制」之規定。(26 分) 請根據下列提示作答:

申論題內容

⑷課稅方式,只須說明是否併入年度所得課稅,抑或採分離課稅;並請區分總機構 在境內與非境內之營利事業,假設後者於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瑪蒂娜
境內 :併入年所得課稅 境外:採分離課稅
詳解 提供者:ckvhome

課稅方式:

1.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併入營利事業所得併入年度結算申報課稅(合併報繳)

2.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且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與其他營利事業所得額或損失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3.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且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由營業代理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向房地所在地稽徵機關代為申報納稅(分離課稅)(參所得稅法24-5I、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