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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稅務法規#26660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近年來因應居住正義的呼聲,政府提出包括租稅在內的各種政策。其中已完成修法 之「房地合一稅制」,尤其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請就現行「所得稅法」條文,依 課稅範圍、課稅稅基、稅率結構、課稅方式及盈虧互抵等五項,試說明營利事業適 用「房地合一稅制」之規定。(26 分) 請根據下列提示作答:

申論題內容

⑸盈虧互抵,只須說明前抵或後抵以及年數;並請區分總機構在境內與非境內之營 利事業,假設後者於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瑪蒂娜
境內:盈虧互抵10年 境外:不可盈虧互抵
詳解 提供者:ckvhome

盈虧互抵:1.總機構在我國境內:虧損得後抵10年(免納所得的土地不適用)

                2.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且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不適用(參所得稅法39)


詳解 提供者:王子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