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報金、怠報金罰則:
1.產製商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計算稅額申報書,而已依規定補報期限申報納稅者,應按其應納稅額加徵10%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最高不得超過$30000
2.產製商逾規定補報期限,仍未辦理申報納稅者,應按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應納稅額加徵2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9000,最高不得超過$90000
3.前2項產製廠商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3000,怠報金為$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