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和「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要求甲類工作場所至少每 5 年需重新評估。國內許多甲類工作場所每 5 年 重新評估的結果和第一次評估的結果往往是一樣的,製程安全評估小組 的回覆往往是:該辨識的危害於第一次評估時已經辨識出來了,5 年定 期重新評估的結果和第一次評估的結果本來就一樣。試申論該回覆是否 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