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詞解釋
1.不在籍投票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DD

不在籍投票的定義:

不在籍投票分為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方式。不在籍投票,又稱之為「缺席投票」,是選民在投票日因故無法親往戶籍地投開票所行使投票權,而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改以其他地點或方式投票。

 引用自: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46974 (作者:趙俊人)

詳解 提供者:李浩銘
移轉投票是「不在籍投票」的一種方式,指選民因工作或就學,投票日無法返回戶籍地時,經事先申請,可在工作地或居留地的投開票所進行投票。其核心原則是「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這能提高投票率並方便外漂遊子,目前台灣規劃先從公投逐步推動實施。 [1, 2, 3, 4, 5]
以下為移轉投票的相關細節:
  • 實施現況:目前我國僅允許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進行「移轉投票」。
  • 推動方向:行政院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規畫以「移轉投票」方式實施,適用於全國性公投。
  • 申請程序:選民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向戶政機關申請將選票移轉至指定地點。
  • 優點:可有效維護投票秘密,且相比通訊投票,較無選務舞弊的疑慮,能確保投票結果的公正性。
  • 適用範圍:初期主要規劃以公投為主,較為可行,後續可能擴大至全國性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