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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公民與社會科#87344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申論題
1.請從個別與集體勞動法制的相關規定,說明國家為什麼要保障勞動權益? (10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nita

勞動的簽訂,乃為我國民法所規定債權的契約之一,但因勞資雙方在權力及簽署勞動契約的對等性懸殊,故需要我國政府落實契約正義,保障勞動權益。而以下就個別勞動法制與集體勞動法制的相關規定論述之:

1. 個別勞動法制--勞動基準法:我國對於個別勞動權利的保障,主要透過勞動基準法給予規定。因為勞方在簽訂契約時,常常會被權力較大的資方給欺凌,而簽署不公平的勞動契約,故我國透過此法條,保障勞動者的每週與每日的最高工作時數、休假規定、及薪資等。

2. 集體勞動法規--勞動三權:雖然我國已透過法規保障個別勞動者的權利,但在爭取勞動者的相關權益時,若是僅以單一個勞動者的救濟與努力,難以撼動資方龐大的權力及資金,故我國特以以下三法,來規定勞方能以集體救濟的權力,來對抗資方不合理的對待,以保障勞動集體的權利。

  1. 工會法:我國透過工會法保障勞動者的團結權,使其能組成、加入工會,以運用集體力量。
  2. 團體協約法:透過此法條,保障我國勞方的團體協商權,使其能以工會的方式,與資方協商。
  3. 勞資爭議處理法:此法條保障了勞動方的爭議權,規範了勞資爭議的處理機制。如發生勞資爭議時,工會可選擇以「罷工」的手段來與資方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