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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公民與社會科#87344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請說明契約自由和契約正義的內涵。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nthea

一、契約自由

()定義

契約自由是民法基本原則之一,在私法關係中,個人可以依照其意思自主與他人訂定契約,在不違反公序良俗或其他法律限制下,國家不得干涉,契約自由原則是私法自治的體現。

()契約自由又包含5個子原則,分別是:

        1.相對人選擇自由 2.締約自由  3.內容自由  4.方式自由  5.廢止變更自由

二、契約正義

    ()定義

當締約雙方地位不平等時,契約自由則會成為強者欺負弱者的工具。為了維護社會正義,保護契約中的弱勢方,法律對契約自由加以部分的限制,以保障契約中的實質正義,即為契約正義。

    ()種類

        1.強制締約 例如:買賣不迫租賃

2.內容約制 例如: 《勞基法》對基本工資和工時的規範。

        3.要式契約 例如:婚姻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