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物累積折舊額之計算,應視建物特性及市場動態,選擇適合的折舊方法。依不動 產估價技術規則的規定,有那些路徑的折舊方法?請詳述說明之。假設有一價值 200 萬元的建物,耐用年數 50 年,殘價率 5%,試繪製示意圖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1)等速折舊路徑(直線型):
可採用定額法(又稱為直線法或平均法)。此種方法假定在不動產之耐用期間,每年之減價額相同。以下公式表示:
Dn=C×〔(1-s)/N〕×n
其中:
Dn:累積折舊額。
C:建物總成本。
s:殘餘價格率。
n:已經歷年數。
N:耐用年數。
(2)初期加速折舊路徑(凸型):
可採用定率法(又稱為餘額遞減法或定率遞減法)。此種方法是以一定折舊率,對經過折舊之不動產殘餘價格,計算每年之減價額。其公式如下:
Dn=C[1-(1-d)n]
其中:
Dn:累積折舊額。
C:建物總成本。
n:已經歷年數。
d:定率法折舊率。
(3)初期減速折舊路徑(凹型):
可採用償債基金法(又稱轉投資法)。此種方法每年提存一定折舊額,此折舊額按複利。公式如下:
i
C×(1-s)×——————
N
(1+i)-1
其中:
Dn:累積折舊額。C:建物總成本。
s:殘餘價格率。 n:已經歷年數。
N:耐用年數。 i: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