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的研究概分為正式、傳統、行為、後行為等四個時期,
期間發展出為傳統研究途徑、制度研究途徑、行為研究途徑、理性抉擇研究途徑、後行為研究途徑,
以及新制度研究途徑,茲就題意分述其背景如下。
(一)傳統研究途徑的背景:
1.受到法學、哲學影響,側重於規範性的研究,重視抽象概念的邏輯,而不重視研究程序及實證性。
2.發展出舊國家論,主要探討國家形成、國家的法治地位、國家的權力如何分配等。
(二)制度研究途徑的背景:
1.延續傳統研究途徑,側重於規範性及靜態,並將研究主題聚焦於宏觀的制度面上。
2.發展出憲法、行政法等傳統的法學主題。
(三)行為研究途徑的背景:
1.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主張實證性、價值中立等概念,並側重於動態的研究。
2.以政治行為者的行為為研究主體,且具有科際整合的色彩。
(四)理性抉擇途徑的背景:
1.主要係受到經濟學的影響,主張政治行為者都具有理性、自利的偏好,並在偏好之間存有遞移性。
2.政治行為者會在成本與效益之間做出評估,並做出最佳的行動。
(五)後行為研究途徑的背景:
1.主要受到學者伊斯頓(D.Easton)對行為研究途徑修正的影響,研究方向融合動態、靜態面向。
2.融合規範與實證,認為在尋找研究主題時應價值判斷,研究的過程則須價值中立。
(六)新制度研究途徑的背景:
1.延續後行為主義途徑,研究主題側重於政治行為者與政治制度相聯的中層理論。
2.區分為社會制度論、歷史制度論、理性選擇制度論、結構制度論、規則制度論。
綜上所述,政治學的各個時期皆有各自的研究途徑,
在正式及傳統時期包含傳統研究、制度研究途徑,
行為時期包含行為研究途徑、理性抉擇研究途徑,
後行為時期則包含後行為研究途徑、新制度研究途徑。
(一) 傳統研究途徑:屬於描述性、規範性與應然面的研究,強調道德、倫理和價值判斷,學者關注於探討應如何做才能達到良善的政治秩序,學者多半是哲學家。
(二) 制度研究途徑:受到法國大革命及美國制憲影響,政治學的研究開始側重於憲法、正式制度、法理等描述性研究,可稱之制度研究途徑。並與傳統研究途徑相同不主張嚴格區分價值、事實,是以主觀思維研究途徑為主要探討方法。
(三) 行為研究途徑:二戰後,認為過去對制度過度專注而偏差,促使行為研究途徑出現。受實證主義及行為主義影響,以經驗性分析、實然面做研究重點,不再視國家或憲法等正式制度,而轉向研究人的實際行為,以量化研究政治現象。而行為主義政治學者最終目標是將政治學發展為一門政治科學。
(四) 理性抉擇研究途徑:此途徑受經濟學影響,其基本假設是將行為視為理性、自利的,均有自己的偏好,而偏好間具有連結性、並能排序,行為者會考量行為成本與效益,並盡可能將效益極大化,產出最佳的行動。
(五) 後行為研究途徑:後行為研究途徑是重新將國家(制度)帶回研究中,強調公共政策研究重要性,發展出政策科學。並且認為事實和價值是相結合,採取量化、質化兩種並重研究方法,後行為主義學者主張應走出學術象牙塔,主動關心社會,並對社會上面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法。
(六) 新制度研究途徑:注重制度脈絡及時間序列,除了重視制度的結果,也強調制度制定過程,從1980年代開始對政治研究途徑產生影響,並再度將國家放回政治學研究中心,探討國家的制度因素在政治運作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