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母自作主張,透過代書將所有的土地一筆贈與年僅 17 歲的女兒乙,並完成登記。 只是該土地已有抵押權設定,並且根據稅法,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 試問:乙是否取得土地所有權?(3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乙取得土地所有權。
該受贈行為是純獲法律上利益,限制行為能力人乙不必得法代人同意亦有效。
而該土地設有抵押權,依土地法所有權人有支付地價稅義務,得就不動產拍賣清償或由不動產本身負擔,受贈人不因此有法律上不利益。
另民法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而取得,設定,喪失,變更,非經登記不生效力。本題已完成登記故取得土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