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JUN版本的重要性
1. 公共利益概念難以捉摸
2. 解決公共利益概念在實際應用上的隱晦困境
3. 全鍾燮提出八項判準
(一)公民權利
是否將各種公民權利納入考量?對於「公民權利與社群利益」之互動權衡議題的思考程度有多深?
(二)民主程序
有話要說的人是否已經表達意見?是否使相關意見得以進入對話過程中?公民參與是否有效?
(三)輿論民意
對於反映議題所呈現的民意或輿論,是否加以察覺並納入考量?
(四)充分開放
政府資料是否可供外界檢視?決策相關活動是否曾遭受阻擋?
(五)共同利益
建議與特定利益是否具關連性?或是足以反映較大的社群利益?
(六)專業知識
是否曾考量周遭的專業意見?
(七)倫理與道德的標準
新政策與行動是否經得起公眾之倫理與道德層面的檢驗?
(八)非預期結果
新政策或建議是否進行充足的分析?
結語:總結上述判別標準的貢獻
1. 設法將公共利益實質面與過程面予以涵蓋
2. 助於解決系落中與民眾需求表達中,對公共利益有更進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