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關係的基本原則:
1.個別化:
個案工作者視案主為獨立的個人,對案主的獨特性質能給予認同與了解,相信每一個人對其所遭遇的困難必有不同於別人的看法與感受,並運用不同的原則和方法幫助案主作較好的適應。
2.有目的之表達感受:
社會工作者對於案主的表達,應有目的的傾聽,既不阻止也不責備,相信人有表達和分享經驗的需要,讓案主表達其內心感受,以促進專業關係的建立。
3.有控制之情緒介入:
適度的情感介入是個案工作者對案主情緒的感受與對案主的表達之意義的瞭解,給予案主心理上的支持,加強其安全感,同時也是有目的的。
4.接納:
工作員應視案主為一個有生命價值和人性尊嚴的人,接納案主的感受、想法和看法,表示承認其存在的事實,接納的目的在於了解案主真實的個人,以更切實的方法處理自己的問題、面對自己。
5.不批評的態度:
社工員採中立的態度,設身處地去體會了解案主的主觀感受,仍然保持著客觀的理智,協助案主解決問題與分析案情,能夠正視自己,並且做建設性改變。
6.尊重案主的自我決定:
是承認案主有自己選擇的和決定的需要,就助人專業而言,認為每個人都有自我做決定的權利和能力。
7.保密:
社會工作者從案主所獲得的資料予以保密,也是工作人員與案主之間建立良好信任關係的第一步,且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倫理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