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1)設仁愛公司總機構設於新竹市,本年度國內稅前所得額為$10,000,000。此外,仁愛公司的國外分公司稅前所得額為$5,000,000,該分公司於國外已納所得稅$2,000,000。請計算仁愛公司本年度因加計國外所得而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扣抵上限)?國外分公司已納稅額實際可抵稅額?(5 分)(2)設忠孝公司總機構設於新竹市,本年度國內稅前所得額為$10,000,000。此外,忠孝公司 100%持股的國外子公司稅後所得額為$3,000,000,該子公司將盈餘匯回國內時被扣繳稅款$600,000。請計算忠孝公司本年度因加計國外所得而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扣抵上限)?國外子公司已納稅額實際可抵稅額?(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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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限85萬.實際可扣抵85萬
2.無上限.可扣抵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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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7年度稅率提升至20%
1.100萬,100萬
2.60萬,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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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算Y,請求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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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特別的想法可以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