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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各國人事制度#77967
科目:各國人事制度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請根據美國「功績制保護委員會」(The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 制度設計與功能內涵,探討今日政府人事管理作為應考量的重要因素, 以及這些因素可能產生的影響。(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109人事高考已上榜

(一)設立背景:功績制保護委員會乃基於1978年文官改革法人事機構調整而設立。

(二)設置功績制保護委員會之目的:為使管理權力與公務人員之保護能維持平衡,因此設立功績制保護委員會主要目的在於對功績制以及個別公務員權益之保障,藉以對抗濫權及不公正的人事處分。

(三)制度設計:功績制保護委員會為獨立機關,其中下設特別檢察官檢察官室,負責保護弊端揭發者,但開始前幾年運作的沒有很成功,後來從功績制保護委員會完全脫離後,權力亦以擴大,特別在保護弊端揭發人免於遭受聯邦機關之處罰與報復行動方面。

(四)功能內涵:

1.依法令得向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提起訴願事項的聽證與裁判。

2.要求任何聯邦政府機關或公務員遵守該會就前項職掌所為之決定或命令。

3.隨時得就行政部門文官及其他功績制度相關議題進行專案研究,並將結果向總統及國會提出報告。

4.依法定程序審核人事管理局所訂的明令規章。

(五)產生影響

1.我國保訓會即類似於功績制保護委員會之存在,負責掌管公務人員之復審、再申訴等權益相關事項。

2.我國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也是受到此改革之影響而提出研擬。

詳解 提供者:【高考18名】擂茶阿寶

(一)功績制保護委員會:

1.制度內容:

1978年卡特總特有感於功績制度不夠功績,難以發揮獎優汰劣實效,故頒定文官改革法並設立功績制保護委員會,採合議制並力求功績制度與公務員個人權益最大保護,初期

所轄特別檢察官辦公室以掌理弊端揭發事宜,直至1989年方脫離成為獨立機關以強化保護吹哨人機制。

2.功能:

(1)審理公務員不利處分之申訴,如受免職、十四天以上停職、降級或減俸等處分;或部分被歧視之控訴案,如混合案件;

(2)審理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提出懲戒案

(3)審核人事院規則

(4)嚴守功績制九大原則與被禁止歧視人事措施

(5)定期向國會報告專案研究,以及期限內未完成之部分與緣由

(二)如何影響今日人事管理制度:

1.為保障公務員權益,對不利處分除向功績制保護委員會申訴外,尚有聯邦上訴法院或權益訴爭法院作為權益救濟途徑,以多管道強化保護實效;我國針對公務員權益保護亦採多管道,除公務員保障法之復審、申訴與再申訴制度,亦得請求行政法院救濟,值得肯認政府對公務員保護之用心。

2.人事管理上力求能力成就取向,禁止因身分受不公對待、歧視性作為,或受政治干預或專斷獨行,再者對公務員忠誠、紀律與操守嚴格要求,以去除昔日分贓制諸等陋習;我國諸多法制亦明文規定。

3.頒定"弊端揭發人法案",除型塑吹哨者正面形象,並對有關人士(證人、拒絕弊端者)提供免於威脅工作環境;據此,我國亦正研擬揭弊人保護草案,採公私合併規範並擴大保護揭弊人範圍(公務元、承攬人、委任人、契約人力等)以及層級性通報。

詳解 提供者:109人事高考已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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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宜軒
6/24、6/27+7=7/4、7/5+14=7/18
(108退除役Q2)
(一)MSPB
1.內容:1978,卡特總統,文官改革法,強化功績制度及保護公務員個別權益,對抗不公正對待。
2.功能
(1)審不利處分案
(2)審懲戒案
(3)審人事規則
(4)嚴守功績九原則及被禁止歧視人事措施
(5)向國會報告
(二)如何影響今日人事管理制度
1.保障功績制度(申訴、救濟)
2.人事管理能力取向(嚴禁不公對待、歧視、政治干預、專斷獨行)
3.弊端揭發(定法案、程序、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