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服務,在調適個人、家庭與團體相互間關係;其服務範圍甚廣,故為使社會福利服務輸送符合實際需求,應重視以下相關概念意涵:
1.可獲取性(availability): 係指可獲性、可得性、可利用等,以使福利服務輸送項目的提供,對於使用者、家屬而言,均可獲取運用與使用得到。例如:老人社區照顧,在使老人居住的鄰近地區利用得到該社區所提供的照顧服務。
2.適當性(adequacy): 指足夠、適當的、符合的,即服務足夠供使用者及家屬的情形,具有量的滿足意涵。例如:老人社區照顧服務,該服務項目是足夠老人使用且符合實際需求。
3.可及性(accessibility):指可及性、能接近、能進入的。服務的提供並非遙不可及,即距離便利上的無障礙,以及使用上的無障礙。例如:對於新住民提供的諮詢服務措施,在服務人員的語言溝通應無障礙。
4.可配合性(accommodation):指服務提供者與案主的關係內涵、互動和溝通應能符合案主的期待。例如:服務過程讓案主感受到被尊重,或是配合案主的特殊狀況而在職務與規定予以彈性配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