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依心理學派之社會學習理論討論分述如下:
(一)意義:心理學家班都拉認為,犯罪行為是可以透過學習而得,而犯罪行為是其對於自身生活環境所為之反應,其犯罪行為是否持續受到結果影響,若結果為得到獎賞,其行為將會被學習。
(二)社會學習理論內涵:
1、 生物因素:暴力行為受到神經生理因素影響,此影響包含對反應的型態以及學習的速度。
2、 控制因素:班都拉認為個體在學習過程中,會受以下幾種控制因素影響
(1)認知控制:意旨依照個人經驗,在某種行為出現之前抑制該行為出現。
(2)賞罰控制:行為受到獎賞個體將會學習起來,反之,若受到懲罰將會抑制其行為。
(3)抗拒誘惑控制:個體對自身的慾望及衝動加以控制,避免自己出現違法社會規範的行為。
(4)楷模學習控制:可以透過看到他人的行為受到獎賞或懲罰,而學習到社會規範。
3、 直接經驗學習:暴力行為可透過自身經驗形成,主要是透過個體的認知過程,而決定何種行為較恰當(包含暴力行為)。
4、 觀察學習:可以此學習到大量綜合行為模式,最主要是透過模仿學習,其學習來源如下:
(1)大眾傳播媒體:傳播媒體經常撥放暴力新聞,若過度描述過多過程及技巧,將可能導致犯罪學習。
∙促進說:若時常報導暴力新聞,過度詳細描述技巧過程,而忽略懲罰將可能促進犯罪學習。
∙抑制說:有宣洩之效果,假設甲想打人出氣,透過媒體看到有人圍毆被打,可能因此罷休。
∙無關說:無明顯之證據證明兩者間有關聯。
(2)家庭成員:有暴力情形的小孩,其父母大多也有類似行為。
(3)立即環境:其生長之環境若與使用暴力者有接觸,就容易學習使用暴力解決問題。
(三)預防減少:
1、 重視家庭教育:應以學習以正確方式處理情緒及問題,盡量避免使用暴力,家長若有暴力傾向,孩子也容易學習父母行為。
2、 媒體識讀能力:現今新聞多以聳動標題吸引閱聽人,新聞內容也多偏向撥放負面及嚴重社會案件,或是有假新聞的出現,應培養媒體識讀之能力,以辨明是非以此避免將假消息信以為真,進而學習到錯誤資訊。
3、 正確教育態度:當孩子出現偏差行為時,應正確告知其觀念,避免一錯再錯,但也應考量孩子年紀及發展狀況,避免用過度嚴厲之方法教育小孩,以免產生更大陰影早成反效果,使其能辨別行為之可為與不可為。
(一)理論:
1.學習方法: 賞罰控制,楷模學習
2.學習路徑:重要他人,居住環境,媒體
(二)暴力之產生:
1.生物因素
2.觀察
3.直接經驗
(三)預防:
1.家庭
2.居住環境
3.媒體
大概關鍵字寫一寫就有分了,不要寫到社會過程的社會學習理論就好,因為班度拉有在心理學強調學習暴力的行為。
(一)代表人物 1.班度拉
(二)理論基礎 1.班度拉認為人們由直接學習經驗模仿學習,而其行為致學習而得,又或者間接學習模仿而習得而來,逕而 模仿行為而表現出來。
2.研究指出,電視節目裡的暴力行為,而未收到懲罰或獎賞, 人們往往學習該其行為
(1)而賞罰模式出自於行為人,其行為好給予獎勵,反之懲罰
(2)賞罰模式又可說為正面增強及反面增強
a.正面增強代表行為表現好予以獎勵,行為不斷,解釋行 為:白領、經濟、財產犯罪
b.反面增強代表行為因懲罰其行為而減少,例如:吸毒、暴力、強制性交
3.班度拉認為,人們出生不具有暴力行為,而是透過模仿而習得。
(三)社會學習理論模仿主要來源有3
1.家庭成員的行為來源
(1)依據小孩生長在傳統環境裡頭,其父母而有暴力行為,小孩易有暴 力行為。
2.處在生活環境的因素
(1)小孩生長在傳統環境比起一般現代環境易容易有暴力行為。
3.暴力行為與大眾傳播媒體
(1)小孩觀看暴力英雄節目,而暴力英雄節目行為未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處罰,小孩易習得其行為。
(四)社會學習理論與暴力傳播媒體
1.基本主張
(1)社會學習理論認為,小孩觀看暴力行為都會收到暴力與攻擊行為行 為影響。
(2)研究指出,人們觀看暴力行為節目,往往會習得其行為。
2.反對見解
(1)電視裡的暴力行為與日後的暴力行為往往只有更脆弱關係。
(2)成千上萬的小孩觀看暴力行為節目,卻不犯暴力行為。
(五)暴力犯罪與大眾傳播媒體
1.促近說 如今電視裡的傳播媒體的暴力行為,人們觀看可能會從電視 裡的暴力與攻擊行為中學習。
2.抑止說 如今電視裡的傳播媒體的暴力行為,人們觀看使得人們得知 暴力行為爾後之的後果,而不再犯。
3.無關說 人們往往犯罪,無關大眾傳播媒體,而是出自於本身的行為 所致成的。
4.管見採無關說,在於電視裡的暴力行為要做與不做往往是意志可得 支配的,而不是人所犯的暴力行為往往都 與電視有空,問題出自於 自己的意志思緒如何犯罪或守法。
一、主旨: 學者班都拉認為人的行為主要受行為結果的影響。行為後得到獎賞,此行為就會持續;行為後得到懲罰,此行為就會停止。尤其強調暴力行為是由生活經驗學習而來。 二、內容: 班都拉認為學習的來源有三: (一)家庭成員:人出生後最早接觸的人便是家庭成員,行為學習是從最親密的父母開始。 (二)生活環境:除了家人外,生活環境也是與人息息相關,主要是居住地區、社會活動參與、學校同儕間耳濡目染。 (三)大眾傳播媒體:透過電視、電影、網路,媒體資源與我們貼近且隨手可得。 三、結論: 雖然生理及心理都可能使人有暴力行為,但行為之發生仍是透過環境學習而來,因此若能有良好的家庭、學校教育,教導正確的價值觀與道德觀,並且多注意生活環境中是否有不良的學習來源,淨化大眾傳播媒體播放之內容,拒絕暴力等媒介,以避免不良學習。
班都拉認為個體行為發生是由環境而來 1.大眾媒體:將暴力誤導為英雄或合理,使少年學習。 2.家庭成員:根據研究顯示小孩具有暴力行為,該家長亦有相同行為。 3.立即環境:住在常發生暴力行為之社區想對在住在傳統社區的人易有暴力行為產生 預防及減少暴力犯罪之啟示 1.避免犯罪學習與接觸:加強法治觀念及正確觀念,避免出入複雜環境。 2.善用懲罰與增強:因看到他人獲得酬賞或懲罰,因而抑制自己違反道德行為。 3.避免家庭結構不足:不良家庭結構,強調親職溝通、親職教育。 4.改善暴力價值觀並強化治療:避免社會對暴力風氣之容許,並運用認知行為療法,輔導教育犯罪者,以免再犯 5.強而有力的社會鍵:其在社會化過程中,建立強而有力的社會鍵,以防止犯罪。
以社會學習理論解釋暴力行為之產生 大體而言,學習理論有二,即行為主義(如 Skinner)與社會學習理論(Albert Bandura)。行為 主義者如美國的史金納(Skinner),認為人類行為透過學習而來,是環境或刺激下的產物。行 為主義者只觀察外在之行為,而不觀察其過程及機轉,因此以「行為主義」稱之。就暴力犯罪行 為而言,如果受到獎賞,就會不斷出現,因此是對生活環境的一種直接經驗學習反應。 社會學習理論如(Albert Bandura,1977),認為憑直接經驗學習固然重要,但許多行為的發生 卻是透過觀察而來,不一定有直接的接觸和刺激。尤其是示範和模仿的作用,他認為個體只有透 過示範和模仿才能學到複雜的行為。班都拉認為,人類非生而具有暴力之本能,暴力行為乃透 過生活經驗學習而來。班都拉認為幼兒觀察成年人未因暴力行為而受懲罰,則長大後易於以暴力 或攻擊行為處理自常事務。社會學習理論主要是透過觀察學習或行為模倣而完成。在當代社會行 為模倣的主要來源有三: 家庭成員: 父母成為最主要的模仿對象,家庭重要成員所提供之行為模式。 立即的生活環境: 例如居住在常有暴力行為發生之地區,則較有可能使用暴力。 大眾媒體: 電視、電影、以及網路,都可能成為模仿的對象。 社會學習理論對預防或減少暴力犯罪之啟示 研究顯示觀賞暴力節目,會產生模仿作用,成為暴力者。但有研究認為觀賞暴力節目可以宣洩 暴力動機,減少暴力行為。 研究者認為暴力節目的模仿,必須在有暴力動機或失去獎懲作用強化的條件下,才會產生暴力 行為。 目前關於媒體是否造成犯罪之學習,並無明顯的實證加以支持。媒體是促發因素,並非犯罪之 原因,惟是否會因此成為模仿對象,尚須視是否獲得懲罰或獎賞而定,若觀賞暴力行為而得到 懲罰,將不致產生學習,反之,若得到鼓勵,則將會促發進一步的犯罪行為。
【擬答】: 以社會學習理論解釋暴力行為之產生 大體而言,學習理論有二,即行為主義(如 Skinner)與社會學習理論(Albert Bandura)。行為主義者 如美國的史金納(Skinner),認為人類行為透過學習而來,是環境或刺激下的產物。行為主義者只觀 察外在之行為,而不觀察其過程及機轉,因此以「行為主義」稱之。就暴力犯罪行為而言,如果受到 獎賞,就會不斷出現,因此是對生活環境的一種直接經驗學習反應。 社會學習理論如(Albert Bandura,1977),認為憑直接經驗學習固然重要,但許多行為的發生卻是透 過觀察而來,不一定有直接的接觸和刺激。尤其是示範和模仿的作用,他認為個體只有透過示範和模 仿才能學到複雜的行為。班都拉認為,人類非生而具有暴力之本能,暴力行為乃透過生活經驗學習而 來。班都拉認為幼兒觀察成年人未因暴力行為而受懲罰,則長大後易於以暴力或攻擊行為處理自常事 務。社會學習理論主要是透過觀察學習或行為模倣而完成。在當代社會行為模倣的主要來源有三: 家庭成員: 父母成為最主要的模仿對象,家庭重要成員所提供之行為模式。 立即的生活環境: 例如居住在常有暴力行為發生之地區,則較有可能使用暴力。 大眾媒體: 電視、電影、以及網路,都可能成為模仿的對象。 社會學習理論對預防或減少暴力犯罪之啟示 研究顯示觀賞暴力節目,會產生模仿作用,成為暴力者。但有研究認為觀賞暴力節目可以宣洩暴力 動機,減少暴力行為。 研究者認為暴力節目的模仿,必須在有暴力動機或失去獎懲作用強化的條件下,才會產生暴力行為。 目前關於媒體是否造成犯罪之學習,並無明顯的實證加以支持。媒體是促發因素,並非犯罪之原 因,惟是否會因此成為模仿對象,尚須視是否獲得懲罰或獎賞而定,若觀賞暴力行為而得到懲罰, 將不致產生學習,反之,若得到鼓勵,則將會促發進一步的犯罪行為。
班都拉認為個體行為發生主要是由環境而來 1、大眾媒體:將暴力誤導為合理或英雄,導致少年學習以暴力處利日常事務。 2、家庭成員:家庭研究顯示,使用暴力之行為小孩,其父母常有相同的行為模式。 3、立即環境:住在常有發生暴力行為發生的區域較住在傳統地區的人易有暴力行為發生 預防及減少暴力犯罪之啟示 1、避免犯罪學習與接觸:加強法治觀念及加強正確觀念,避免出入複雜環境。 2、善用懲罰與增強:因個體看到他人酬賞或懲罰,因而抑制自己違反道德之行為。 3、避免家庭結構不完整:不良家庭結構、強調親職教育與親職溝通。 4、改善暴力價值觀並強化治療:避免社會對於暴力風氣之容許,並運用認知行為療法,輔導教育犯罪者,以降低再犯。 5、強而有力的社會鍵:其在社會化過程中,建立強而有力的社會鍵,以防止犯罪
學習理論可以分成兩種,行為主義和社會學習,說明如下:
1.行為主義:
由美國學者史金納所提,他認為行為是透過學習而來,但我們只觀察行為的外觀,而不觀察行為的過程和機制,此模式稱為行為主義。就暴力犯罪而言,如果暴力行為未受到懲罰,則就會一直發生下去,是對生活環境的一種直接經驗學習。
2.社會學習理論:
班杜拉所提,他認為直接經驗學習固然重要,但許多行為並非透過學習就可以,而是透過觀察,不一定有直接的接觸與刺激。尤其是是範和模仿,他認為有些個體必須是範或模仿才可以學到複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