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所稱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相關規定,業經司法院釋字第 744 號 解釋失其效力,請予以說明。(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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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anzl
詳解 #2314266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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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33
詳解 #3916579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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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Hee Lin
詳解 #2336919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化粧品廣告係利用傳播方法,宣傳化粧品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具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商業言論所提供之訊息,內容非虛偽不實或不致產生誤導作用,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應受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之保障(本院釋字第五七七號、第六二三號解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