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工作者的個人特質、專業性與經驗會對團體產生不同的影響,因此須視不同的目標,選擇適合的團體工作者。選擇工作者時需考量其年齡、性別、人格特質、個人興趣、專業背景、能力與經驗等,是否與團體類型相符合。同有時一個團體不只由一個領導者帶領,而有協同工作者的出現,此時則需要評估兩個工作者的工作關係是否對團體有正向的效用。 (一)需要協同帶領者的理由:兩位實務工作者在一個團體中分享領導權,另一位協同領導者較不主動,其理由如下: 1.減輕個人負擔: 2.不時之需: 3.示範作用: 4.經驗傳承: (二)團體帶領者應注意的事項: 1.在計畫團體、選擇團體和開始團體上,協同領導者的責任必須是相當的。 2.在團體開始前,應與協助領導者討論彼此的期待、長處、限制、過去的團體經驗與理論取向。 3.協同領導者必須對協同兩字在團體領導權上的意義,彼此有一個清楚的共識。 4.協同者必須安排時間做團體前與團體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