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竿學習的內涵與理念 標竿學習是指一個組織在運作過程中不斷在和另一個組織進行測量與比較,使組織在比較中獲取認同感與有助於改善自身不足之處的訊息。 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知道標竿學習有以下幾個重要理念: 1.全面品質觀:此觀念源自於「全面品質管理」,由於標竿學習的目標在改善自己的缺陷,因此,達到全面的完善乃是其重要理念之一。 2.流程觀:標竿學習的進行方式,是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和其目標進行各方面的比較,包括自身運作的程序在內,因此,流程便成為標竿學習的一大重點。 3.學習觀:直白地說,標竿學習就是向目標看齊,使自己能和衡量的目標達到相同的水平,甚至超越它。要這麼做,就得分析目標的長處,並餘以模仿、學習。 透過學習觀對組織內部的改造,流程觀對運作方式的改善,以及全面品質觀對自身服務品質的高規格要求,標竿學習才能真正發揮功效。 (二)標竿學習對政府再造的啟示 標竿學習對政府再造的啟示,可做如下的解析: 1.以企業為效法對象:企業的一大特色便是依循市場機制的運作程序與追求績效。因之,政府可從上述的三個理念分別對服務品質的追求、有效率的運作程序和改變既有的官僚觀念著手,使政府的行政績效和服務品質得以提升。 2.以政府部門為仿效對象:這裡的政府部門是以成功的實務經驗作為指涉對象,比如參照國外的成功經驗,和國內績效良好的部門,這些良好的典範,都可以在研究過後,比照運用。 然而標竿學習也不是一昧地複製他人成功的經驗,需先比較彼此在環境、觀念、立場等等的差異,再擷取其中可為我所用的部份,再予施行,才不會因為一昧地全面移植,而導致更大的流弊。
(一)以企業界為學習對象
1.企業型政府的理念下,尋求績效的運用
2.流程觀的再造組織觀念提升效率效能
(二)政府部門為學習對象
1.政府部門成功的實務經驗
2.民情文化、法令規章並不同,強調制度的反省與經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