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教育改革,越來越重視家長參與,同時也制定了相關法令,以保障家長參與權益,於此依照題目說明: (一)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法令依據─「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辦法」 1.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責任,並且得為其最佳福祉,以法選擇受教育方式、內容與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教育部為落實此規定,訂定了「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管理辦法」。要點如次: 1.界定家長範圍。 2.學校應舉辦家長日。 3.家長得對學校事務提出不同意見。 4.家長、家長會、家長團體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原則。 5.家長得依法為子女選擇受教育方式與內容。 (二)學校應善用社區資源提升辦學成效育學生學習品質 學校應整合社區及家長資源,形成夥伴關係,支援學校教學,給孩子最好學習環境: 1.爭取外部資源,提升學校軟硬體。 2.運用家長專長,辦理多元校園活動。 3.結合各中小學,形成策略聯盟,提升國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