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專利師◆專利法規
>
101年 - 101 專利商標審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及施行細則、專利審查基準、巴黎公約之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之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26634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1年 - 101 專利商標審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及施行細則、專利審查基準、巴黎公約之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之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26634
科目:專利師◆專利法規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1年 - 101 專利商標審查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專利法規(包括專利法及施行細則、專利審查基準、巴黎公約之專利部分、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之專利部分、專利合作條約)#26634
科目:
專利師◆專利法規
年份:
101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三、王五於 100 年 3 月 2 日就其發明之 G 技術向中國大陸申請專利,100 年 5 月 2 日向 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並聲明優先權。智慧財產局審查時,發現趙六於 100 年 4 月 6 日針對相同之 G 技術提出專利申請。若 G 技術具備專利要件,智慧財產局 應向何人核發專利?又 G 技術獲准專利後,專利權人得否申請修正申請專利範圍?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