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現行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將文化資產的指定項目增列為 7 個,其中第 3 條第 5 款為 「民俗及有關文物: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信仰、節 慶及相關文物。」請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 6 條,逐一說明其中指定的 「風俗」、「信仰」、「節慶」。(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