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建業,114 年出售臺中市 1 筆土地、及 3 筆甲公司興建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相關資料如下表,請分別計算上述 4 筆房地交易有多少交易所得或損失、及應如何繳納房地合一 稅?又甲公司 114 年度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不含 4 筆房地) 為 500 萬元,則 114 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若干元?(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