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與過失之區別
甲的行為有否殺人故意?
(一)故意與過失之區別標準及所採之立場與理由
我國刑法針對行為人的主觀的非難性擬定故意與過失兩大宗,其中又細分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有認識過失及無認識過失,分別訂在§13、§14
1.直接故意:§13Ⅰ行為人明知並有意欲使其發生
2.間接故意:§13Ⅱ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有預見性,且其發生並不違背行為人之本意,具容任
3.有認識過失:§14Ⅰ行為人雖非故意,然按其情節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4.無認識故意:§14Ⅱ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雖具預見可能性,然確信其不發生
(二)本題應為§14Ⅰ有認識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