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立法一、地方制度法第70條第1項二、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7條三、地方制度法第68條第1項四、地方制度法第72條
實務笑果:財政持續惡化,支出高漲稅收短少
改善方式:依釋字550號見解,中央立法或政策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應在立法過程中給予地方列席參與表達異見之機會。
嗯嗯 這些個錯字都很剛好呢
地制法第70條
中央費用與地方費用之區分,應明定由中央全額負擔、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分擔以及地方自治團體全額負擔之項目。中央不得將應自行負擔之經費,轉嫁予地方自治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