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估價 第2條11款:同一供需圈
指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間能成立替代關係,且其價格互為影響之最適範圍。
(二)
估價 第2條12款:近鄰地區
指勘估標的或比較標的周圍,供相同或類似用途之不動產,形成同質性較高之地區。
(三)
估價 第2條13款:類似地區
指同一供需圈內,近鄰地區以外而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相近之其他地區。
(四) 三者之關係
- 同一供需圈涵蓋近鄰地區與類似地區。對特定勘估標的而言,近鄰地區只有一個,類似地區可以很多個。
- 勘估標的必定位於近鄰地區內。因此,影響勘估標的價格之區域因素,即指影響近鄰地區不動產價格水準之因素。
- 蒐集比較標的,應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內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
- 最好在近鄰地區內蒐儀比較標的,不得已才在類似地區內蒐集比較標的。
- 蒐集之比較標的如位於近鄰地區,不必做區域因素調整。如位於類似地區,則應做區域因素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