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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特殊教育學系輔助科技碩士班招生考試:特殊教育導論#99584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1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問答題 1.請問下列的IEP目標適當嗎?請具體說明理由?(5分) 小菱正在學習看紅綠燈過馬路,棋凱老師對她設定的學習目標是:在2021年6月30日前,小菱能在有號誌燈的情況下,五次中能有三次的安全過馬路。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周虹君
依照目標撰寫參考方向
長短期目標
¢長期目標的擬定
長期目標是學生一學年應發展的範圍、重點或方向。可依據課程、教學時數、學生學習能力、起點行為等資料來參考。
¢短期目標的擬定
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的細目或具體表現,需在長程目標確定後才能敘寫。根據年度終點目標,詳細列舉每週教學活動的目標。
每一項行為目標需包括:
1.對象:指誰要完成教學所預測的行為,通 常指「學生」。
2.行為:只達到目標的具體行為。通常是用 「寫出」、「說明」、「列出」或「預測」等。如:「能寫出(行為)」。
3.結果:指行為產生的結果。如「能說出動 物名稱(結果)」。

撰寫行為目標時須注意事項

1.必須是學生導向,而非教師導向

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教師導向)

能說出本篇文章的大意(學生導向)

2.必須是學習的結果,而非學習活動

研究蝴蝶的生活過程(學習活動)

能標註蝴蝶生活過程的各個階段(學習結果)

3.必須是清楚可觀察的
能熟悉面積的求法(含糊不清)
能計算任何平面幾何圖形的面積(清楚明確)
4.每項行為目標必須只包含一個學習結果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及其所需的要素(二個)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一個學習結果)
評量必須以教學目標作根據,長、短程目標均需加以評量。
撰擬IEP注意事項
¢隨成長而變動
¢是過程而非固定的結果
¢沒有固定格式卻必須有包含的項目
¢非各科教學計畫也非平日的教學計畫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新生開學後第一個月內訂定
以廣義來說
棋凱老師對她設定的學習目標在2021年6月30日前(目標結束時間),小菱(對象)能在有號誌燈的情況下,五次中能有三次(結果)的安全過馬路(行為)。是符合短期目標的
但若是考慮細節,未有提及課程是依據教學時數、學生學習能力、起點行為等資料來參考、沒看見長期目標(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的細目或具體表現,需在長程目標確定後才能敘寫。)、目標開始日期(需要有合理的開始時間)及評量方式
短期目標撰寫方式每個人不同,若是我,我習慣會寫:小菱能熟練紅綠燈號誌通行之情境,五次中有三次,透過觀察、實作及問答, 2021/@/@@-2021/6/30

以上是我的淺見,我也不確定我的目標是否符合
詳解 提供者:越努力越成功!

我認為這條目標不適當欸,主要問題是「安全性」的問題
通過標準設定為「五次中能有三次安全過馬路」,那如果小菱有一次或兩次出車禍該怎麼辦?

整條目標結構其實都有具備,評量方式本來就部會寫入目標內,
所以我覺得出題用意不是去檢討目標「撰寫」的問題
而是「合理」的問題~

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