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主鞏固的意義非指制度的維持不變,而是指在制度下的政治行動者行為準則與規範的鞏固. 換言之,其不只是民主政府的維持,另有民主典則的實現,而這一典則,不論正式或非正式,規範主要政治行動者之間的互動,政治行動應了解並接受典則做為行為模式的規範.
二.Linz提出所謂的民主鞏固,需具備下列三項指標:
A:在行為上,沒有任何一位行動者企圖創造非民主的典則來達成目的.
B.在態度上,社會絕大多數成員相信,即使經濟困頓之時,民主制度及程序仍然是解決集體衝突最適當的方式.
C.在憲法上,不論是政府或非政府力量都已經習慣於新體制下的法令程序與制度設計解決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