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甲為 A 縣議員,因其於議會開會期間大鬧議場,毀壞議會設備,被移送議會紀律委員會審議。經紀律委員會決議某甲違反議會所訂之議會自律規則規定,提案停止某甲出席該議會開會一個月,並罰俸三萬元,經送請議會臨時會第 1 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某甲不服,主張該決議違法、違憲,侵害其憲法保障之服公職權利、工作權及財產權,欲提起司法訴訟救濟,試問您如為甲之訴訟代理人,應採取何種訴訟救濟途徑?又甲主張此決議侵害其憲法保障之服公職權利、工作權及財產權是否有理由,試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