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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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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律廉政:刑事訴訟法#3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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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律廉政:刑事訴訟法#35455
科目:公職◆刑事訴訟法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律廉政:刑事訴訟法#35455
科目:
公職◆刑事訴訟法
年份:
104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甲持槍於某日下午四點搶銀行,被乙、丙警員當場制服,乙、丙並當場拘捕甲,乙 於踐行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之告知義務後,問甲有無共犯,甲告知乙:「某黑道大哥 丁為共謀共同正犯,當天下午五點即將偷渡出境」,乙、丙未透過檢察官向法院聲請 任何令狀,馬上前往丁家,於下午四點四十五分敲門無人應門後,乙、丙聽到其中 有人急促行動的聲音,乙、丙隨即強行破門而入,正好看到要離家的丁,乙隨即抓 住丁,並移送至警察局。請問丁被拘捕之過程是否合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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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T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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