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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調查特種考試_四等_調查工作組:政治學概要#55573
科目:政治學(概要)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聯盟型團體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利益團體或壓力團體,何謂利益團體?其中兩種最具 影響力的利益團體政治模式,分別是多元主義模式與統合主義模式,請分別敘述這 兩種政治模式並舉例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5 筆)

詳解 提供者:蘇郁銘

(一)利益團體的意涵 依據學者Isaak的見解,「利益團體」是指一群人的組合,有著共同政治目標或信念,透過有組織的政治活動影響政府政策,或透過政治過程爭取團體或成員利益。 學者Almond則以為,利益團體可分為以下幾類: 1.組織的利益團體:為表達特定團體目標而建立的專門機構,泛指一般的利益團體。 2.機構的利益團體:政府機關為維護自身利益而採取行動爭取國會支持,使得機關自身即成為一種利益團體。在非民主國家中,組織的利益團體無法存在或發揮作用,而機構的利益團體在利益表達上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3.非組織的利益團體:一種非專門的組合,主要呈現為各個組織中的「派系」。其組成與種族、語言、宗教等因素有關。 (二)多元主義模式 1.理論要點 (1)多元團體與多元競爭:多元社會存在著多元利益並反映為多元團體,團體與團體間、團體與國家機關間採取不同的競合模式以決定公共政策。 (2)國家中立與自由競爭:多元團體代表多元利益,在自由競爭的過程中,國家機關於組織過程不扮演影響角色,而採取中立態度。 (3)市場自由與公共利益:在一個開放競爭的市場中有利產生經濟效率,任由多元團體自由競爭所爭取的平衡點即為公共利益。 (4)壓力團體與壓力政治:利益團體透過團體代表與政府官員接觸,進行施壓,進而影響國家機關的政策產出而形成壓力政治。 2.國家模式 多元的利益團體彙整多元利益而轉變為「輸入項」。政治系統即為政府,被動依據「輸入項」而制定政策成為「輸出項」,產出政策經由反饋而回到系統本身進行調整。 (三)統合主義模式 1.理論要點 (1)是一種利益表達的體系,由少數單一具有強制性、非競爭性的「層級節制」與「功能分化」的範疇與單位所構成。 (2)國家承認且授與特定單位在各自範疇中具有表達利益的獨占權,以換取國家對這些單位的控制權。 (3)利益團體與政府關係的制度化,使利益團體納入決策過程:利益團體被視為功能性代表,納入決策過程,具有「準立法權」。利益團體代表與國家機關代表就公共政策作廣泛的權威性決定,使利益團體具有半官方的管制色彩。 (4)弱化代議部門的功能,利益團體直接涉入國家機關的價值權威分配過程,國家與私人團體界線消失,代議部門功能與角色遭到替代與削弱。 2.國家模式 國家機關具有其自主性,在國家機關的主導下,接受利益團體的支持與需求而產出政策。因此,國家機關並非採取中立模式而具有其自主性。

詳解 提供者:呂璇
Bentley說:[所謂的利益團體,係指某一群體擁有共同之利益或目標,企圖影響甚至左右政府之決策決定或不做決定。] (ㄧ)利益團體的定義: 一群具有相同之利益或目的之人們集結起來形成一團體。進行一連串活動,如聯署、遊說、助選等向政府施以壓力,進而使政府決策制度偏向或其團體之有利政策。 (二)利益團體之政治模式: 1.多元主義模式: (1)定義:社會內有各種各樣代表人民立場的利益團體,各團體之間地位平等,為自身利益和其他團體進行相互競爭、衝突、妥協等方式,最後形成各方皆接受之共識,乃政府最終採行政策,政府在其中扮演中立公正的協調角色。 (2)實務例子:以英國為代表,社會多元而社會分歧較不顯著,決策多以多數決決定。
詳解 提供者:三七我撿豬(已上岸)

(建議作答時,盡量以以自己口語去鋪陳,字數控制在約莫600~700字。

 補習班提供的答案,往往動輒破千字,就算背起來,臨場考試也一定時間不夠。

  以下為本人擬答,請參閱。)

利益團體又名壓力團體,係一群具有共同目標、利益而匯聚而成的人群集體。

依照國家對於利益團體採取的措施及態度,可分為多元主義模型、統合主義模型,

茲就題意分述如下。

()利益團體的意涵:

1.定義:

  乃指一群具共同目標、利益的團體,其目的在於試圖影響政府制定政策,

  以滿足該團體的特殊政治利益或訴求。

2.功能:

  (1)具利益匯集性質,可供政府制定政策的參考。

  (2)培養成員政治素養,進而提供政治人才甄補,。

  (3)補足代議士的缺失,使少數利益能夠被政府關注。

  (4)以各種方式向政府施壓,以免人民基本權利遭迫害。

()兩種利益團體的模式:

1.多元主義模式:

  (1)定義:

     強調利益團體的自主性,彼此間係以競爭方式爭取政治資源,

     而國家是處於較為被動的立場去反應利益團體競爭後的結果。

  (2)特徵:

     A.國家較不會干預利益團體間的互動,而在競爭的環境下,利益團體無法永遠掌握優勢。

     B.國家的角色被認為是不重要的,且弱勢利益團體的利益有可能會被忽略。

  (3)例子:

     具有多元種族的美國即屬於多元主義模型。

2.統合主義模式:

  (1)定義:

     強調國家具有自主性及控制能力,在制定政策前會整合各利益團體的利益,

     而政策制定後,所有利益團體必須予以服從。

  (2)特徵:

     A.國家具有主宰性,較不會偏袒某特定利益團體,儘管弱勢的利益亦有可能受到重視。

     B.國家的權力過於擴張,較易導致專制情形,且利益團體亦可能喪失其功能。

  (3)例子:

     曾具有法西斯主義的國家,如德國、義大利即屬於統合主義模式。

綜上所述,利益團體係一個具有利益匯集的組織,其目的在於影響政府決策。

多元主義模型乃國家反應利益團體競爭結果,如美國

統合主義模型乃國家具自主性而整合利益團體,如法西斯主義國家。

詳解 提供者:Angus慈

學者施密特就國家與利益團體在決策過程中的互動關係可以區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以「社會中心論」為基礎而強調國家中立性的多元主義模式,美國與英國可作為典型代表。一種是以「國家中心論」為基礎而強調國家自主性的統合主義,瑞典與挪威等國可視為代表。 (一)利益團體的意涵: 1.定義 意指一種同類團體,其成員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他們的共同特徵,由此特徵而共有一些價值或利益而引導他們的集體行動去維護、爭取或增進彼此共同的需求或利益。 2.分類─學者奧蒙 (1)組織的利益團體(協會型利益團體): 為表達特定團體目標而建立的專門機構,泛指一般的利益團體。 (2)機構的利益團體: 政府機關為維護自身利益而採取行動爭取國會支持,使得機關本身成為一種利益團體。 (3)非組織的利益團體(非協會型利益團體): 一種無專門組織的組合,主要呈現以政黨、利益團體、政府機關內的「派系」。 (二)多元主義模式─國家中立性(美國與英國) 1.理論要點 (1)多元團體與多元競爭: 多元社會存在多元利益並反映為多元團體,團體與團體間、團體與國家機關間採取不同的競合模式以決定政策。 (2)國家中立與自由競爭: 在自由競爭的過程中,國家機關採取中立態度。 (3)市場自由與公共利益: 在一個開放競爭的市場中有力產生經濟效益,任由多元團體自由經徵所爭取的平衡點即為公共利益。 (4)壓力團體與壓力政治: 利益團體透過接觸官員進行施壓,進而引響國家機關政策產出而形成壓力政治。 2.國家模式─國家中立性: 多元的利益團體彙整多元利益而變成「輸入項」。政治系統即為政府,被動依據「輸入項」而制定政策成為「輸出項」,產出政策經由反饋而回到系統本身進行調整。 (三)統合主義模式─國家自主性 1.理論要點─施密特 (1)是一種利益表達的體系,由少數單一具有強制性、非競爭性的「層級節制」與「功能分化」的「範疇」與「單位」所構成。 (2)國家承認且授與特定「單位」在各自「範疇」中具有表達利益的「獨佔權」,以換取國家對這些單位的控制權。 (3)利益團體與政府關係制度化,使利益團體納入決策過程 (4)弱化代議部門的功能,利益團體直接涉入國家機關的價值權威分配過程。 2.國家模式─國家自主性 國家機關具有其自主性,在國家機關的主導下,接受利益團體的支持與需求而產出政策。 多元主義與統合主義是作為描述國家機器與利益團體在政治過程中的相互關係的兩種最重要的理論模式,然而兩者皆非完整的理論體系而僅是理論光譜中呈現其差異。而對於針對實際國家發展現象的研究,兩種模式皆能夠做出特定程度的解釋而無法偏廢。

詳解 提供者:賴宥靜
多元主義-美國
統合主義-瑞典 皇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