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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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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公職法醫師:刑事訴訟法#4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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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公職法醫師:刑事訴訟法#46617
科目:公職◆刑事訴訟法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9年 - 99-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公職法醫師:刑事訴訟法#46617
科目:
公職◆刑事訴訟法
年份:
99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警員甲持檢察官簽發之拘票至乙宅拘提毒販乙,於客廳順利拘提乙後,復又在臥室 內找到一保險櫃,打開後,發現裡面有一支制式手槍,甲遂當場扣押之,並要求乙 在「勘查採證同意書」簽名,乙當場簽名。試問,遭扣押之手槍可否作為審判認定 乙有罪之證據?(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ing-ching Chen
1.持檢察官拘票不得入屋抓人 2.即便有合法入屋拘提事由,保險櫃非被搜索人立即可觸及之處所,手槍屬另案扣押,依158-4法官衡酌有無正據能力。 3.未事先求得以之自願性同意,進入搜索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