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A 醫師因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經主管機關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醫師懲戒委員 會決議將 A 予以停業三個月之處分,A 不服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遂向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亦遭到駁回。請問: (一)醫師懲戒委員會及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之法律性質為何?(15 分) (二)A 主張醫師懲戒委員會未依醫師法第 25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給予其答辯及陳述意見之機會,請問此一程序瑕疵對醫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有何影響?(1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一)行政處分和相當訴願程序 (二)未給予陳述意見為行政處分有瑕疵得補正之情形
詳解
(一)為訴願先行程序+相當於訴願程序
(二) A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一併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