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A 是鄉公所課員,涉嫌透過 B 收賄。警察受理某人告發,為調查案情始末,以證人身分通知 B 到警局接受詢問,有製作不利於 A 之警詢筆錄 (下稱筆錄)。檢察官以 A 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提起公訴。地方法院審判期日證據調查時,審判長未傳喚 B 到庭,僅提示並宣讀該筆錄,並訊問 A 是否同意筆錄有證據能力,A 表示「沒有意見」。地方法院勘驗詢問錄音,審酌筆錄製作過程並無不法情事,遂採為 A 有罪判決之證據。A 之 後上訴高等法院,改而主張筆錄無證據能力。請依實務見解分析 A 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