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年滿55歲 工作滿15年 2.年滿60歲 工作滿10年 3.工作滿25年 二, 勞工名冊應該詳列勞工到職、離職,出勤工作記錄,工資,每月提繳記錄及相關資料,保存至員工離職日5年止 違者罰2-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