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旱災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成 立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於時,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應視災害規模、性質、災情、影響層面及緊急應變等措施,決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設立時機及其分及,並於設立後立即報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由召集人指定指揮官。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暨施行細則說明,旱災係為經濟部所管
二、當有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應是災害規模、性質、災情、影響層面及緊急應變措施,決定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時機及其分級,應於成立後,立即報告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召集人,並指定指揮官。
一.經濟部
二.
三.農業用水50%,生活生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