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刑事訴訟法第 303 條第 6 款規定,案件有「對於被告無審判權」之情形者,應諭知 不受理之判決。所謂「對於被告無審判權」,究何所指?不受理判決如經確定,有 無一事不再理之效力(既判力)?(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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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胡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