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法院釋字第 696 號釋文:「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 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 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財政部根據上述釋文之要求,如何修正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申報方式?目前之申 報方式,是否有助於租稅公平的目標?(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