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父孫中山先生主張規定地價後,地價應「永以為定」。為何現行平均地權條例有重 新規定地價之規定,請說明理由。又平均地權條例原規定:「規定地價後,每三年重 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價者,亦同。」此規定最近修法 調整為「規定地價後,每二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但必要時得延長之。重新規定地 價者,亦同。」請說明此項修法調整之理由。另若調整為每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 可能產生何種問題。(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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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e  Wu
Raye Wu
詳解 #3397796
2019/06/05
(一)修法調整為每二年調整一次之理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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