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立 A 大學校長甲的舅舅乙為 B 營造公司負責人。今 A 大學進行學生宿舍新建工程 招標,採購金額為 5 千萬元,B 公司得否參與該採購案之投標?試就我國政府採購法 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詳解 (共 5 筆)
Mefy
詳解 #2320325
依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採購人員應遵循...
(共 48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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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詳解 #4796170
依108年政府採購法新修正版本,限制親屬...
(共 4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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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暘程
詳解 #2559941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之規定:
第2項:機關承辦、監辦人員對於採購有關之事務,涉及本人、配偶、 三等以內血親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
第4項: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第2項情形者,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但本項之執行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時,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免除之。
故本案例原則上B營造公司負責人不得參與投標,除非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核准除外。
John Lynard
詳解 #2530146
不得!因為利益迴避
芳
詳解 #2832317
1.否
2.應利益迴避,其三等血親以內應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