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罪之判決確定後,在何情形下,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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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一、判決所依之證據經證明為偽、變造者,二、判決所依之鑑定人、證人證詞,經證明為偽證者,三、受判決人經證明為受誣告者,四、偵察、審判過程中之公務員因本案件違法之情事,受判決有罪或受懲戒者,五、判決所依之其他法院判決確定之內容,經變更或撤銷判決者。六、發現新事實、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者(不以是否於判決前即存在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