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國 97 年 10 月 31 日,司法院釋字第 649 號解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非視 覺功能障礙者(簡稱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之規定違憲,此項規定三年內失效 。請問政府為因應此項解釋,採取了那些措施來保障視障者的工作機會?(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