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乙夫妻相互贈與之土地,依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該土地 再移轉而依法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原地價以何為準?其作用為何? 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意涵是否即免徵土地增值稅?請分別申述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