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於凌晨前往夜店,在夜店門口看見 A 女酒醉而倒在路邊。甲心生歹 念,將 A 女帶到附近的汽車旅館房間,趁 A 女酒醉昏迷之際,對 A 女 為性交行為。在性交行為進行到一半時,A 女突然醒來,並將甲推開, 甲見 A 女反抗,遂將 A 女雙手綑綁於床邊,繼續進行性交行為。試問: 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一、甲成立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
二、甲成立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
三、甲前後為二行為,具兩各別之犯意,故應以數罪併罰論之。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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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一)甲成立刑法(下同)第225條第一項乘機性交罪。
(二)甲成立第221條第一項強制性交罪。
(三)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為另起犯意,故應與第225條乘機性交罪分論併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