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3條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
針對以下問題,於IEP會議中討論:
一、學生是智能障礙伴隨脊髓損傷,腰部以下沒有知覺,因此必須坐輪椅到校上課,顯示出無障礙環境與設備的重要性,上課的教室應該設置在1樓或安排有電梯、設有升降設備的教室大樓。
二、學生常常會忘記上廁所的時間,導致發炎,教師應提供功能性實用及生活自理訓練為主的課程。
三、學生個性容易緊張焦慮,情緒不好時會大叫或摔東西,教師應觀察學生的行為表現,應用行為分析法,診斷學生行為問題的原因、發生情境、行為功能,與學生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一起討論,並設計介入策略,大家共同執行幫助學生改善行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