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數位落差的意涵 儘管民眾使用網路的人數大幅增加,但仍有許多人無法使用網路,以後也不太有機會可以使用網路,這個潛在的問題讓無法使用網路的公民會被忽視,或遠遠落後已然完全適應的同儕。有案例顯示,政府的顧客未必能藉由網路與政府聯繫,因此政府需要運用其他的管道讓民眾可以和政府溝通。此外,另一個數位落差的觀點是:在開發中國家的民眾,比起已開發國家的民眾較沒有與政府網路聯繫的能力,這一點加劇了富國與窮國之間的差異。網路與電子化政府沒有充分運用的問題在發展中國家是相當嚴重的。 (二)政府應如何與企業、非營利組織與社區協力合作 1.強化電子民主與公民關係:民主政府是以公民需求為導向的政府,也就是能將管轄範圍內的民眾所提出之公共需求,納入公共政策過程,以建立與維繫政府與公民關係的民主政府。公民關係管理的目的,在於提高政府回應公民的能力,建立與維繫政府與公民的關係,以追求公民對政府回應的政策行為採取自願合作、順服或是合產。 2.政府應與企業、非營利組織和社區協力採取以下方式: (1)政府機關應該加速推動全面上網:中央各部會及省、縣市皆已逐步建置網站,但因人力、技術與經費等因素,連線上網的政府機關數目以及公務員上網人口,都有改進的空間。 (2)電子化政府提供的網路服務內容應再強化或充實:政府機關所提供資訊內容的深度與廣度、資料的時效性與更新頻率等,都有待加強,必須加快政府資訊流同,開放供民間的資訊加值利用。 (3)政府資訊服務管道應再擴展:為了普及電子化便民服務,部分機關雖已設置政府資訊服務站,方便民眾取得線上服務,但應更進一步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置。 (4)資訊組織與人力尚待有效調整:政府必須因應此一潮流,重視資訊組織人力的運用,服務業界,並加強資訊委外作業推動,協助建立本土資訊產業。 (5)資訊預算經費有待擴增:必須在相關預算經費上積極爭取支持,努力提出各項重點資訊計劃,並改善偏遠地區網路化服務。
(一)數位落差意涵(形成另一種形式的貧富差距 也涉及到國際層面)
(二)造成原因
1.城鄉差距:電腦 數位基地台等設備少
2.社經地位
3.教育程度
4.弱勢團體:心理或生理之身心障礙者 如視覺或聽覺障礙等 因先天之限制 使其接觸資訊科技或網路等資源的機會較一般人來得少 造成極大的數位落差
5.年齡層次
(三)作法
1.普及服務
隨著政府近幾年規劃及推動運用網路建構電子化政府的構想其應盡可能地普及資訊基礎之建設和相關服務推廣 使每個地域 年齡 個人或團體均能有機會使用既有或新研發之資訊與電信系統 以更有效率 更便捷 更有意義的方式參與社會 政治 經濟 文化生活等面向 因此可透過在偏遠地區廣設寬頻網路 公共資訊服務站 以及降低網路連線費率 並運用學校及公立圖書館之資訊資源 提供偏遠地區民眾及弱勢族群使用 另外政府也須加速推動身心障礙者上網輔具 軟硬體開發 申請補助和資訊系統相關教育訓練等
2.普及取用
可取得性:資訊通信科技和網際網路之連線能讓想上網的人都能連結上網路
可負擔性:和資訊科技及較網際網路相關之軟硬體設備之價格為一般使用者所能負擔之能力範圍
可使用性:不會造成操作上的困難
(四)實例
1996年開始推行國家資訊通信基礎建設:希望利用網路達到全民資訊普及
行政院研考會進行村里便民服務資訊化:試圖運用現代化資訊科技和網際網路等資源環境 達到村村有電腦 里里上網路的境地
台灣微軟公司和聯強國際協力在蘭嶼青少年文化中心設立學習e樂園 提供當地居民免費電腦學習以及上網之空間 進而推動全民基礎資訊教育 縮小數位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