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近年來偶爾有媒體報導,我國於海上從事遠洋漁業,或者於國內從事照 護或基層產業工作之外國籍身分勞工(或有稱移工) ,似乎有受到強制勞 動之人權侵害,並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國際勞工組織(ILO)早於 1930 年即公布第 29 號「ILO 強迫勞動公約」,晚近,ILO 為幫助「前線」刑 事執法人員、勞動檢查員、工會幹部、NGO 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等,有 效辨認可能處於強迫勞動狀態,以及需要緊急協助之勞動者,因此提出「打 擊強迫勞動特別行動方案」(Special Action Programme to Combat Forced ,同時彙整出「ILO 強迫勞動公約指標」共 11 項。請具 Labour, SAP-FL) 體說明「ILO 強迫勞動公約指標」11 項之主要規範內容。(25 分)